近日,田阳县纪委监委成功查处一伙合同制聘用人员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受“电子红包”,充当非法采矿人员“保护伞”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共对 17 名涉案人员作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经调查,该县矿业执法大队多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在开展矿业执法检查过程中,经常与非法采矿人员接触,并加为微信好友,经常互发微信信息沟通交流。起初,非法采矿人员只是发数额较小的“微信红包”与矿业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联络感情。后来,非法采矿人员与矿业执法大队的苏某某等几名工作人员商量,只要能让非法运矿的车辆顺利通过矿业执法人员值守的检查关卡,就给一定的“好处费”。苏某某等人经不住利益的诱惑,答应和非法采矿人员合作,充当他们的“保护伞”。每当非法采矿人员要把盗采的铝土矿运走时,就会通过微信给苏某某等人发“红包”,并告知运矿车辆经过关卡的时间。苏某某等人收到“好处费”后,再分成若干个“红包”发给矿业执法大队负责值守的相关人员,让他们给非法运矿车辆放行。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把收受“好处费”充当“保护伞”的腐败行为,伪装成为朋友、同事之间的正常交往,藏在看似平常的微信红包往来里,并且采取少量多次、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案发后,相关人员还企图通过删除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销毁证据,逃避打击。为了查清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事实,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一方面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时加强配合、共享信息资源,从人员口供上寻找突破;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技术措施,查清相关人员收受“电子红包”的证据,从物证方面进行印证,最终查实了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新形势下,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电子红包等新型腐败形式也随之而来,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本领,擦亮监督之眼,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坚决查处各种腐败行为。”田阳县纪委书记韦刚同志斩钉截铁地说。(田阳县纪委监委 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