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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向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亮剑”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莫蝉榕 发布时间:2020-09-01 08:42

“我们是县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今天代表组织找你谈话,主要是核对你酒驾醉驾的违纪违法事实,并听取你的意见………”田林县纪委审理人员出示证件并说道。

“我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教师,不仅没有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相反,在当下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行为期间还视而不见,知错犯错,真是极其不该,既触犯了党纪国法,也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田林县一名为人师表的教师在审理谈话结束时深感懊悔地说道。

酒驾醉驾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的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仍有少数党员、公职人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自己付出了惨重代价,也损害了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致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更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

为了进一步严明规矩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田林县纪委监委把严厉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之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公检法对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委监委对公检法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对有关人员依纪依法快速处理。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大对公检法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对公检法酒驾醉驾类案件进行核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法违纪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

通过对酒驾醉驾党员、公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和通报曝光,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据悉,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党员、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8件,已处分7人,其中受到政务处分2人,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4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整治态势,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田林县纪委监委 冉韩英 莫蝉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