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华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我管理,我认为只要操作得好,自己偷偷取出来用一些应该不会被发现......我辜负了村民对我的信任......”这是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六章村民委调解主任邓有章挪用渭华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1.9万余元被查处后作出的检讨,也是该县聚焦一些村屯公益林资金管理乱象开展集中整治的一个缩影。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田林县纪委监委注重在来信来访中分析研判,结合“抓系统、系统抓”工作,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集体生态公益林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自201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生态公益林违纪违法案件32件,截至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强震慑。通过信访举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基层走访等方式,收集梳理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如旧州镇者念村伟力屯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岑延安、岑延海、岑延忠、岑延福、岑延景和岑延华(群众)在负责管理该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期间,在未经本小组群众同意情况下,擅自从田林县林业部门划拨的伟力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中按0.75元/亩/年的标准提取资金32817元进行私分,人均分得5469.5元,作为理财小组成员的辛苦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岑延安、岑延忠、岑延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岑延海、岑延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20年5月6日田林县纪检监察网通报曝光了这一公益林资金管理违纪“窝案”,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惩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获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清退生态公益林资金违纪款增强群众获得感。“纪委帮我们追回被挪用的公益林资金,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体现,太感谢你们了。”六隆镇周马村周马屯一位村民得知被组长挪用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14974元终于清退回到集体账上,高兴地给办案人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原来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周马屯村民小组长陆勇军受委托管理本屯集体资金期间,在未经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分多次领取周马屯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累计14974元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和生活开支,使用时间均超过三个月,陆勇军因挪用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田林县以召开现场清退会或上门将违纪资金直接清退给群众等形式清退违纪款,以“看得见”的方式增强群众“获得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查处公益林违纪违法案件带来的成果。
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发放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克扣、挪用等侵占公益林资金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田林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边纠查、边整治、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如田林县财政局出台《关于将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集体管护补偿金划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的意见》,将管护补助对象名单、管护面积、补助金额等情况在县政府网公布,向社会公示。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指导村屯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高效、到位,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田林县纪委监委 农绍福 罗校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