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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处理334人次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彩香 发布时间:2020-12-07 18:00

“由于我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感到很愧疚很自责,感谢组织及时对我的提醒和教育,今后我一定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前不久,德保县龙光乡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农某某向乡纪委递交的“检讨书”上如此写到。这是该县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农某某在开展高龄补贴核查工作中,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所负责的辖区内某屯一名高龄老人去世后还继续领取高领补贴(含养老金)3个月共528元,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浪费。经过分析研判,由龙光乡纪委对农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进一步重视社保民生工作,确保国家补助资金用好用到位。

“单位的同志出问题,作为主要领导你是有责任的,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不要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德保县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单位干部出现违纪行为被县纪委约谈,并要求被约谈单位对标对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

今年以来,德保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县共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4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34人次,占“四种形态”的75.2%,其中限期整改1人次,提醒谈话122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通报批评18人次,诫勉19人次,较好地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效果。 

据悉,该县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谈话提醒、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  

该县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政治巡察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首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工作,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微信、下发廉洁自律通知等方式,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同时,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监督单位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给予通报,并责令立行立改。     

在监督工作中,注重加强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后的跟进了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谈话对象或听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反馈,了解谈话对象是否积极转变整改,防止“一谈了之”,并根据其表现进行引导,确保抓早抓小取得实效。

“用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防‘大病’治未病,看似是严管,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的厚爱和保护。”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如是说。(德保县纪委监委  黄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