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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监督│烫手的“资料袋”

来源:凌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清明 发布时间:2021-09-22 17:05

“杨主任,我要向您反映,有个供货商放个资料袋在我办公室抽屉里12天了,多次催他都不来拿回去,我要上交县纪委监委。”9月7日下午,凌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杨主任刚上班就接到该县档案馆姚馆长打来的电话,心急火燎的向其说明相关情况。

杨主任接到电话后及时将情况向委分管领导汇报,委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安排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的蓝老及小黄前往姚馆长的办公室了解情况,姚馆长拉开办公桌的抽屉,一个印有“某科技有限公司”红色字样的牛皮纸“资料袋”映入眼帘。

“这个‘资料袋’在这里十多天,我每天吃不香睡不好,感觉这个‘资料袋’好烫手。”姚馆长说道。

原来,姚馆长于今年7月29日刚任命该县档案馆馆长职务,第一批公休结束后于8月11日正式上任,8月中旬的一天,一个自称是档案设备的经销商刘某到姚馆长的办公室,推销密集柜产品,因姚馆长要参加县里的会议,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就各自离开了。8月25日下午,刘某又到姚馆长办公室推销密集架和档案柜,与姚馆长了解该县档案馆项目建设筹备情况,跟姚馆长“套近乎”,想让姚馆长“关照”,让他得到项目的承包权,并表示会重谢姚馆长。

“任前的廉政提醒都还历历在目,他怎么就明目张胆的‘拉关系’呢,于是我一口回绝了他,叫他跟其他公司公平竞争。”姚馆长说道。

姚馆长回忆,当时因临时有事急需下楼办理,她先行离开了办公室,就叫刘某自行离开,过了十几分钟办完事回来,姚馆长在单位门口见到刘某,刘某向姚馆长打个招呼就说先回去了。十几分钟后,姚馆长收到刘某的短信,短信内容大致是刘某在姚馆长办公室的抽屉里留下了一个资料袋,请姚馆长查收,希望多“关照”。

姚馆长因要开会安排工作,没有打开抽屉查看资料袋里面是什么东西,只是回复刘某立刻拿回去,但刘某短信回复已经上高速,只能下次再来拿资料袋。

忐忑不安的安排完工作,姚馆长觉得资料袋肯定不会那么简单。拉开抽屉,发现是一个较大的牛皮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几扎钱,整整齐齐的躺在资料袋里。姚馆长的心跳到嗓子眼,这不就是行贿吗?于是按原样放好“资料袋”,立即电话联系刘某,要求他立即前来拿回,但刘某以前往南宁开标为由不回来拿,要求姚馆长先保管,承诺过三天回来拿走。

在蓝老和小黄的监督下,姚馆长拿出资料袋,让副馆长和办公室主任小陈一起清点,“资料袋”共五扎人民币,均是一百元面值,总共5万元。

“我一直催他,知道他赚钱也不容易,马上拿回去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了,要不然上缴纪委对他也是损失。可是他都以各种借口不来拿。”姚馆长回忆道。过了三天,姚馆长继续催刘某,又被他各种理由搪塞了,刘某又说再过三天来拿,期间,姚馆长每天发信息催刘某,谁知又一个三天过去,刘某又说江西老家有事,五天后才来,于是,姚馆长跟他说如果五天后不来就上缴纪委了。

“‘资料袋’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拿不起也放不下,也不愿他受到损失,于是希望他能尽快拿回去,每次到期他都以各种理由不来拿,这不是成心让我犯错误吗?我备受煎熬,夜不能寐,整个人都憔悴了。”姚馆长表示,入党十几年来,每年纪委监委都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聆听警示教育课,去监狱、法庭等各类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还有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的常态化廉政提醒,内心早已形成震慑,“知敬畏、明底线”的坚固防线早就入心入脑。

预订期限那天,刘某也没有来拿‘资料袋’,于是姚馆长先给刘某打电话质问他一次又一次的爽约,听到刘某又说过几天再来之后,姚馆长再也不能忍受煎熬,于是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资料袋”事件,安排第一纪检监察室随即对姚馆长开展谈话核实工作,对她能在金钱诱惑面前坚定政治立场,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坚决抵制老板的围猎行为给予充分肯定。对刘某进行讯问,对其宣传了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相关规定,对他公然向领导干部行贿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资料袋”里的5万元依法上缴国库。(凌云县纪委监委    黄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