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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公物”遭举报 结果查出“窝案”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莫蝉榕 发布时间:2021-10-20 18:03

“未经全体干部职工讨论,私自占用单位楼房场所,用于个人开超市赚钱……”去年11月,田林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田林县定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郑某某涉嫌违纪的举报信。

于是,田林县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和处理流程,指定专人组成核查组围绕该问题线索展开调查核实。

经查,郑某某在任定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9年底在未经集体讨论的情况下,私自出资装修该卫生院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负一楼,面积为150平方米,并以其女儿名义与卫生院签订承租合同用于开超市。

从调查情况来看,郑某某已经涉嫌违纪。事情本该收场,可谁知,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又发现该卫生院涉嫌存在私分单位门面租金的问题线索。

发现“案中案”问题线索后,调查人员通过实地暗访,获悉该卫生院有16间铁皮房从2015年起对外出租,并对收取的部分租金进行私分。然而,调查人员找到该卫生院领导班子进行核实时,班子成员均不承认此事。

为此,调查人员改变策略,决定旁敲侧击,从外围着手。先走访承租卫生院门面的商户,然后再找卫生院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解。

“我是2017年开始承租卫生院门面的,每年租金1000元、8000元不等。”

“单位有好几间门面出租,分红几次,记得有一次我得6000元。”

……

随着一个个商户和卫生院干部职工说出真相,调查组决定杀个“回马枪”,再次找到该卫生院领导班子进行谈话。面对调查组所掌握的一系列证据,院长郑某某、副院长韦某某、罗某某终于承认了私分单位门面租金的违纪事实。

2021年1月25日,郑某某、韦某某、罗某某均被立案调查。经查,2014年定安镇中心卫生院集资75000元建16间铁皮房对外出租,于2015年起开始收取租金。从2015年至2019年该卫生院共收取商铺租金550000元,扣除归还干部职工集资建房本金、支付建设铁皮房材料费等开支276685元之后,给卫生院干部职工分红234000元,剩余39315元。  

郑某某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时任定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本应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却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性活动。定安镇中心卫生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坐支的方式处理上缴的非税财政收入,给集资干部职工分红,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2月18日,郑某某被免去定安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韦某某被免去副院长职务;2021年7月5日,郑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件所涉及的违纪款全部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都是因为‘贪财’惹出的祸!”郑某某、韦某某、罗某某懊悔不已。                          

“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敬畏法纪、从思想层面筑牢廉政防线,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切实做到“懂纪律、守规矩”,不越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为自觉,正确行使权力,依法依规办事。( 田林县纪委监委  莫蝉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