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凌云县强化监督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凌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清明 祝琴心 发布时间:2022-01-12 09:09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是否落实‘三公开’制度?去年村集体经济收益多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有没有及时发放到位?”1月5日,在凌云县伶站瑶族乡陶化村,该县纪委监委督查组与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和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该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防止管理混乱、程序不到位、资金使用不精准的现象出现,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强化监督保障落实,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和使用依规依据、规范透明,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家第四季度分红2000元,第一书记召集大家到村部领取,要签字和捺手印。”陶化村弄亮屯村民陆志田高兴地对督查组反映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情况。

据了解,陶化村利用生态环境优势,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经营,成功建立乌鸡养殖产业示范点,产业示范园核心区面积5亩,拓展区面积30亩,辐射区面积66亩,租用群众山林为拓展区和辐射区,按年给予群众租金。明确发展定位,突出产业特色,以养殖乌鸡、肉鸽产业为主,果蔬产业、食用菌产业、生态休闲旅游等共同发展,采用“互联网+”销售,年出栏家禽超过100000羽,形成一主多辅协调发展的特色产业示范园,2021年村集体收入达17.4万。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与纪检监察干部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采取走访群众、听取汇报、看台账凭证和现场核验等方式,对全县110个行政村(社区)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资金拨付和管理以及项目廉政风险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村集体经济项目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是否存在大量闲置等问题,依法严查党员干部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就堵塞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漏洞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深入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敦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集体经济项目扎实推进,发挥效益。

“玉洪瑶族乡八里村乌鸡养殖项目圈舍闲置,产权未移交,没有真正发挥效益,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在收到该村专项监督工作站监督员的反映后,经过现场核实后向该县平台公司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敦促乡镇纪委和村级专项监督工作站把村集体经济项目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采取县乡村三级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440名村级监督员的就近监督优势,助推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透明,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确保都每个村集体项目建设经过集体决策并落实“四议公开”到位,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村民利益不受损、集体资产不流失、干部用权不走样,推动村集体经济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开展村集体经济专项监督以来,检查村集体经济项目169个,走访群众547人次,发现部分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项目无公示牌、将上级捐赠资金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和项目闲置等问题18个,现场敦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收集线索6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2021年,该县认真落实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持续保障了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增收渠道,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增长10%;11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均5万元以上。其中,35个村达10万元以上、10个村达20万元以上、1个村达50万元以上;建成1个市级集体经济示范园区、7个县级集体经济示范园区。(凌云县纪委监委 黄清明 祝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