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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迟来的医药费

来源:凌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金莲 祝琴心 发布时间:2022-02-08 20:06

“感谢纪委同志!我写信给你们反映情况才过了十几天,杨某昨天就把医药费补给我了......”1月21日下午3点,我刚准备打开信访接待室的门,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我原本以为是来反映情况的,谁知他却双手合十,不停地向我致谢。我沉思片刻,这才想起此人正是十几天前来信访室交信件的胡某,胡某的事情还得从他的信访件说起。

胡某是凌云县加尤镇下伞村人,十几天前来信访室交了一封信,并反映情况。原来,2020年5月,胡某向本村人杨某催债,和杨某发生口角,随后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胡某被杨某推倒在地,胡某受伤被送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四千余元。胡某向加尤镇派出所报警,该镇派出所随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经鉴定,胡某受轻微伤,但由于双方都有过错,由胡某自行承担一半的医药费,杨某承担胡某另一半的医药费以及五天的误工费共两千多元。

“派出所的协调我没意见,我承认我也有过错,我自己承担一半就算了。”胡某反映道。

“那怎么过了一年多还没解决呢?”我问道。

“杨某说我要多了,就不给我钱,我也去派出所反映两次,但杨某不服派出所的意见。”胡某长叹一口气。

“你放心,如果有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我们会依法处置。”我一边安抚胡某,一边向加尤镇派出所干警了解相关情况,该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反映,已经调解过该事件两次,但杨某以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后来因为派出所里的工作繁忙,没能及时跟进导致该事件一拖再拖,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立即再跟进,争取尽快了结该事件。

我把该信访件的情况及时向委领导汇报,经研究,决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认真排查、梳理近几年未能及时办结的案件和事件,尤其是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落实到位,并由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信访室作为调查部门,对胡某的事件进行跟踪督办,我和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及时对接加尤镇派出所,全面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建议该镇派出所与该镇法庭、司法所组成调解工作组前往该镇下伞村,做好该事件的治安调解和相关医药费赔偿问题的处理。通过工作组的耐心开导,杨某当场向胡某支付赔偿的医药费2280元,双方相互道歉,握手言和,表示不再记恨。

至此,胡某催讨了一年多的医药费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凌云县纪委监委  王金莲 祝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