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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推行“三个三”机制 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陆蒙宾 发布时间:2020-10-16 10:22

“你们组办理的陆某某案,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违纪事实材料对象未签署日期;二是立案通知书(附卷)没有归入案卷,错将送达家属联归入。现不予受理,请你们再三核查补证!”

近日,百色市那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在对某审查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时直指问题所在,要求重新补证。

这是那坡县强化案件审理,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那坡县纪委监委以保障案件质量为核心,紧盯证据审查能力,狠抓审理规范化建设,在案件审理“精”和“质”上下功夫,创新审理工作模式,推行“三个沟通、三个不受理、三个不出现”的“三个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注重“三个沟通”。该县注重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的沟通,从加强办案人员培训、规范办案文书、案管跟踪案件进展等方面入手,完善案件证据链,避免案件出现“立而不结”现象。同时,充分做好与检察院的沟通,必要时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把握“主动权”,打通执纪执法最后“一公里”。此外,加强与案件协管和分管领导的沟通,以便统筹协调案件进度,力争“定性量纪”达成一致。

突出“三个不受理”。对于移送审理的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遇到证据链不完整、案件材料不合逻辑、案件材料文书格式不规范的均不予受理,坚决予以退查补证,绝不“走马观花走过场”。同时,出具审理意见供办案部门参考,制发固定的文书格式,确保违纪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文书规范。

狠抓“三个不出现”。注重提高办案和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利用轮岗学习、岗位练兵、案件质量提升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不断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不出现被处分对象不服处分申诉改变处分决定、不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移送检察机关案件退补、不出现审结的案件被上级纪委监委翻案的现象发生,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向百色市纪委监委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件32件,提出的意见均通过认可并予采纳;在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自治区级抽查2件,市级抽查17件,均顺利通过质量评查;对本级办案组移送审理的32个扶贫领域案件提出修改意见129个,退回补证案件6件。目前,全县共审结案件58件,给予党纪处分46人、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2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同比增长100%。(那坡县纪委监委 陆蒙宾 韦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