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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531”工作模式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丽杰 黄晓红 梁华强 发布时间:2020-11-13 15:20

“犯了错误后,组织没有抛弃我,又给了我一次机会,真心感谢组织的厚爱!”田东县受处分后获得组织重新任用的5个人一致由衷道谢。田东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党章,认真对照党纪条规,参照执纪规则,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切实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保证案件质量,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稳步提升,推动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

“五坚持”确保案件质量。坚持全面阅卷,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坚持相互沟通。在开展审理工作中,审理人员坚持与审查小组沟通,了解案件查办过程,商议案件定性、量纪问题与处分依据等;坚持核对事实。审理人员坚持与被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进一步核对事实并查看当事人对违纪事实的态度,了解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坚持集体审议。主审人员根据审理程序,将案件提交集体决议,共同确定案件性质并准确量纪;坚持处理跟踪。及时将处分结果送达处分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党委及县组织人事部门,并在3个月内对非开除党籍对象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处分对象思想动态。

“三个一”审理精准护航。为提高办案人员审理水平,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办案和审理等各方面综合能力,田东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1+1+1”审理协作模式,即对乡镇、县直部门查办的扶贫领域案件,由1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1名乡镇纪委(县直部门)审理人员,1名派驻纪检组人员组成审理案件组,“三力”会合共同开展案件审理。案件审理以乡镇(县直)审理人员为主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派驻纪检组人员协审。通过“1+1+1”审理协作模式,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员不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经验不足的问题。截至目前,已运用该模式审结乡镇扶贫领域案件32件。

“一回访”写好“后半篇文章”。田东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坚持“一案一回访”,扎实开展回访教育,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况、工作近况、生活情况,向组织推荐受处分后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帮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2019年以来,共开展回访教育126人,处分期满后组织重新任用5人。

“我们一直注重案件质量,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努力办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田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田东县纪委监委 刘丽杰 黄晓红 梁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