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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全程监督为“生态脱贫”保驾护航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农少福 发布时间:2020-11-30 17:12

“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的督查组,从旧州镇扶贫领域生态护林员花名册里看到你的姓名,想进一步确认一下,请问你的姓名叫张义稳吗?”

“是的,我叫张义稳。”

“你作为平林村生态护林员,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你一共领到管护补助金多少钱?”

“7500元。”

近日,田林县纪委监委督查组通过扶贫领域生态护林员花名册中随意抽取到该县旧州镇平林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张义稳,具体了解其作为生态护林员的收入情况。督查组到该村村口时恰好遇到了张义稳。进村后,督查组还专门到张义稳家里查看户口、存折等材料,并通过存折中银行转账记录判断资金拨付是否存在异常问题。

“此次督查就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补偿脱贫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田林县纪委监委督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10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为打通脱贫“最后一公里”开出破题药方,其中“生态补偿脱贫”是“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之一,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为确保“生态脱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田林县纪委监委结合“抓系统、系统抓”工作,压紧压实扶贫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党委主体责任,重点督促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紧盯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选聘程序、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公告公示及拨付情况等几个关键环节,防范政策“跑偏”和资金“跑冒滴漏”,确保贫困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

注重“事前”预防,筑牢廉政堤坝。该县纪委监委未雨绸缪,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派驻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督促林业、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生态脱贫”工作开展“事前”监管,重点紧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护林员精准认定情况等工作环节,抓好源头风险防控。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责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数据比对、走访调研、现场核查等方式精准督查,发现错评、冒报或管护员死亡仍续聘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立行立改,严把审核关,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据统计,2019-2020年度全县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079人。

强化“事中”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职能部门实施“生态补偿脱贫”项目过程中的跟踪监督,推动林业、财政、扶贫等部门“系统抓”履行监管责任,围绕“生态脱贫”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在系统内开展摸、排、查、改,严防资金“跑冒滴漏”。据统计,2019-2020年度全县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340万元(中央资金1840万元、县级整合自筹500万元),其中安排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2223万元,购置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险61.22万元,简易装备55.78万元。

抓好联动督查,严防“事后”甩手。根据《田林县开展扶贫领域“八个了之”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一补了之”“一发了之”等问题,落实监督专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生态脱贫政策“事后”的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屯实地检查,主要围绕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享受政策对象精准、按月足额发放管护资金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执纪,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线索,实时纠偏,推动政策执行到位。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是‘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之一,田林县是生态大县,也出台了‘一人护林、全家脱贫’配套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田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田林县纪委监委 农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