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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监督 | 单位公开招聘“徇私舞弊”要不得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甘原野 发布时间:2021-10-21 16:06

“这件事情是我的责任,是我在工作上随意疏忽造成的。”2021年6月,那坡县某县直单位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兼科长黄某在面对组织下达的处分决定书时,后悔不已。

2018年2月,那坡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黄某涉嫌在单位招聘考试工作中协助考生作弊。经过核实,一场“徇私舞弊”考试案水落石出。 

原来,黄某所在的单位于2017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编外人员时,黄某为了加快考试进程,尽快完成考试工作,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者不拒,全面亮“绿灯”,不审核考生个人基本情况便予以安排考试,造成考生岑某、莫某某等人被违规录用;也不考虑考生与考官之间的关系,将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3名领导干部安排为考官,违反回避制度规定。

“你们说说,明明这两人学历和年龄达不到要求,居然还能被录用,说里面没有黑幕谁信呀……”

“岑某、莫某某能被录用,还不是因为考官是他们的家属,里面猫腻可大了……”

面对审查组,当时参加考试却没被录用的部分考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考生家属在单位任职,为什么还安排这些领导干部作为考官?”审查组问黄某。

“因为是单位自己组织的考试,当时我没有考虑到这么多,只想着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就随意安排了。”黄某坦白自己有疏忽大意的心理。

审查组调取考生岑某、莫某某个人材料后,发现他们的年龄和学历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为什么没有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材料?”

“当初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太多,而且单位也急等录用人员上岗,如果把报名的考生材料都审核一遍,时间上可能来不及,我就降低了工作要求……。”

面对审查组的追问,黄某直言,自己图省事,追求“效率”,不想加班加点,没有对考生资格进行认真筛查。 

“如果当初我按要求对考生严格审核把关,就不会出现岑某、莫某某被违规聘用的情况;如果我当初对考官人选再多考虑一些,就不会让这几位同志违反考试回避制度。”黄某深刻检讨道。

为了追求所谓的“效率”而抛弃公平正义,失职失责必被惩处。黄某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反回避制度的考试考官吴某某、陆某某、黄某某等3人也被县纪委监委另案处理。(那坡县纪委监委 甘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