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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 从“石奢伏剑”说开去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廖远广 发布时间:2022-04-23 22:33

近日,忙里偷闲读到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春秋时期,楚国有个叫石奢的执法官。石奢办事公正,执法很严格,无论是谁犯了法,他都依法治罪,那些贪官污吏都非常害怕他。

一天,石奢离开楚都郢到外地视察,恰巧碰到一起凶案现场。只见,一人正在行凶杀人。疾恶如仇的石奢看到这个场景,立即冲过去,打算把行凶那人捉拿归案。不料,竟发现凶犯是自己的父亲。石奢当即愣住,脚步也因此放慢了。按照规定捉拿父亲,父亲定然必死无疑,那自己不就背负不孝的骂名?就在石奢犹豫之际,他的父亲已然逃跑。

虽然这件事并没有人看到,但数天下来,石奢的内心倍受煎熬。那天,石奢把自己绑了起来,上朝时,请求楚昭王给自己治罪。得知原委, 楚昭王不想治石奢的罪,就赦免了石奢及其父亲。

石奢坚决不同意,说:“大王下令赦免我的罪,这是大王对我的恩惠。但国家的法令,決不能因我废弛。现在依法领死是我的职责。”说着,便毅然决然伏剑自杀了。

石奢伏剑自刎,捍卫了法律,捍卫了“公私”,今人肃然起敬。

明朝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是一个刚正不阿为官清廉的人,他曾经说过:“公私两字,是宇宙的人鬼关。若自朝堂以及闾里,只把持得公字定,便自天清地宁,政清讼息。只一个私字,扰攘得不成世界。”阐述的“公私”,可谓入木三分。

公私分明,止于贪念。古人云,“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今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古云,“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今人,尤其是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从严治党和法制社会的汪洋大海中,肩负民族复兴大任,应学石奢公私分明,严于律己的高尚品格。(西林纪委监委 廖远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