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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怀揣“三心”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王迁 发布时间:2021-11-03 21:55

近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浙江省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总经理骆旭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以及“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长期沉迷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纵观他们的经历,从一名党员干部、一名国家的领导干部沦落为囚犯,主要原因是他们丧失了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打铁还需自身硬,新时代纪检干部责无旁贷,需自觉强化自身建设,要常怀“三心”,成为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强“铁军”,答好“为民之卷”。

怀揣“忠诚之心”,做对党忠诚的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坚定才能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对理想信念坚定的最好诠释”。“天下之德,莫过于忠”,我们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淬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章党史,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心有所忠,方能道坚,作为纪检干部要把为民谋幸福放在首位,把对人民的赤诚转化为实际行动,履职尽责,知责于心,不疏忽每个工作环节,保证监督工作高效完成。要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着力在执行上比精神、见高低、看水平,以对党绝对忠诚保证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怀揣“为民之心”,做服务人民的党员干部。要赤诚为民,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心有所忠,方能道坚,作为纪检干部要把为民谋幸福放在首位,把对人民的赤诚转化为实际行动,履职尽责,知责于心,不疏忽每个工作环节,保证监督工作高效完成。当前,全国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们党员干部要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怀为民之心,俯下身子,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怀揣“敬畏之心”,做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方能安身立命、行稳致远。明代大臣方孝孺有言:“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常存敬畏之心,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正廉洁问题的重要要求,牢记在心、自觉践行,任何时候都要把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常存敬畏之心,纪检干部要勤政廉洁,洁身自好,守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浄做事,用辛苦指数换群众幸福指数。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要加强“三心”锤炼,时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做一个忠诚对党、一心干事、一身干净,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右江区纪委监委 王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