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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情理与法纪的较量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柳先 发布时间:2021-11-03 21:56

2021年5月我迎来了人生新的转折点,从乡镇组织委员岗位转到了乡镇纪委书记岗位,但刚上任这件事真的让我为难了。

上任后接到的第一个案件就是群众举报到中央巡视组反映原渭密村支书李某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

“这怎么可能?我认识李某成老支书已经两年多,在脱贫攻坚期间他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地和我们一起搞扶贫工作,还兢兢业业地为渭密村村民服务将近20年,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作为曾经的同事、老朋友,当我拿到转办通知书和县初核组转交的全部材料后,心情是十分复杂的。但还是抱有一丝希望————希望真是有什么误会,我可以帮他平反。

于是,我详细阅读了初核组调取的证据材料和笔录,在阅读的过程中,也让我逐渐放弃自己当初想要帮他平反的想法:所有证据材料一环扣一环,笔录也相互印证。无需多问,我必须要对李某成进行立案审查了。

当晚,我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担任过组织委员的我,在原乡镇转换成纪委书记的角色,并且要立案审查自己十分尊敬的老支书,以后如何处理呢?不处置吧,对不起党和人民。按规定处理吧,恐怕会失去一个朋友……”

但在第二天醒来后,我看着自己新到的工作证:纪委书记。瞬间又打消了一切杂念。

为了保证二次笔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了李某成的立案情况,并向渭密村现任支书、相关村干部打听李某成在初核后的心理状态,做好了二次谈话提纲,静待一个适合的时机与其开展谈话。

在所有材料准备好后,我与纪委委员小郭一起来到李某成家中。

“你们还来干什么?我该交代的已经全部交代了!不必谈了!”李某成见到我后一秒就变脸色。我想不到平时那个和颜悦色的老支书竟在我转变身份后,不再对我笑脸相迎了。可转念一想,在即将退休的时候受到党纪处分,换谁也受不了。

我就忍住情绪,微笑对他说:“老支书,今天是韦柳先来跟您谈话,不是纪委书记,能让我进来坐坐嘛?”

看到被怒吼的我还对他微笑,李某成瞬间也不好意思,邀请我进到他家里。

在我的疏导下,他把事情如竹筒倒豆子般讲出来,六十多岁的李某成像忍不住流出眼泪,“我为共产党工作了一辈子,为了村里的事情被人指着鼻子骂也义无反顾,但我都快退休了,为什么政府为什么就不能包容我这么个小错误?”。

我激动的握着他的手说:“老支书,您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优秀的支书,但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我党一直都包容犯错干部,只要您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就还是我党的好干部!……鉴于您之前的的认错态度好,我们会向镇党委如实报告,争取宽大处理。”一席交谈过后,李某成情绪逐渐平复,也配合我完成了二次谈话工作。

经查,李可成在任定安镇渭密村民委副主任期间,2011年在协助定安镇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定安镇渭密村村民李某绩户和李某吉户修建房屋并向渭密村村两委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由于指标较少,李可成与李某绩、李某吉协商后,由李某吉户进行申请危改指标,获得补助后两户平分,补助金额到账后每户分得7000元共14000元。2015年,李某成明知李某绩户于2011年已建有稳固住房,仍帮助李某绩户收集申请材料、虚假填写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以李某绩母亲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通过村、乡、县审批后,李某绩户获得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8476元并与李某吉户平分,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李某成违反危房改造的规定,构成了违纪行为。经镇党委班子集中研究,李某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我把处分决定书送到李某成手中时,我的内心也是五味杂陈。“人熟难下手”,纪检监察干部最难不过如此了,但想到电影里《秀美人生》的那句台词“有些事情总需要人去做”,无论是什么岗位,只要是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一件有意义的事。(田林县纪委监委 韦柳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