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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7日在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上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24 18:29

百色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7日在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上

 

蔡立华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委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审议。

脱贫攻坚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持用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立足实际,明确思路,创造性实施精准扶贫“十大行动”“十个到村到户”,走出了具有百色特色的脱贫之路,实现全市现行标准下102万贫困人口、899个贫困村、1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根植一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监督推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了强大力量。

政治属性是监委的第一属性。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对监委的首要政治要求。2018年1月,市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监督力量整合。三年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我们牢记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职责,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工作全局,旗帜鲜明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监察监督工作就重点安排什么。通过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一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为全市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有力保障。市监委先后2次在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荣获“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

监督是监委的第一职责。2018年以来,市监委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政策落实、资金监管、问题整改、作风改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去存”“重拳遏增”“巩固深化”三年行动,严肃查处影响脱贫攻坚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2020年,全市监察机关立案扶贫领域案件532件,给予政务处分475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107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7人。

(一)突出“抓专班、专班抓”,充分发挥“专”的作用

市监委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坚持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细化方案,压茬推进三年“战役式”行动,持续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建立工作专班专门抓。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自治区监委“6+2”工作机制,突出“专”的特点、实施“专”的打法,从市到县、乡都把脱贫攻坚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层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70人建立市、县两级专项办,专门负责专项治理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其中市专项办驻办人员保持10人以上,同时,市监委安排专门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具体负责脱贫攻坚案件查处工作。2018年以来,市本级专班查办扶贫领域案件22件,给予政务处分的处级干部6人。建立片区联动协作抓。针对脱贫攻坚贫困县多、地域广以及监察力量不足、业务能力欠缺等问题,把12个县(市、区)监察机关划分为第一(中部组)、第二(南部组)、第三(北部组)办案协作组,有效发挥联动协同作用。三年来,第一、第二、第三协作组在扶贫领域分别立案114件、146件、250件。建立蹲点督导制度常态抓。广泛推行对口联系和蹲点督导制度,由市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每月利用3—5天时间深入联系县(市、区)开展蹲点调研,帮助指导贫困县开展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基层监察监督成效。三年来,全市各级监委班子成员共开展蹲点调研1214人次,发现问题线索308条。市监委加强对县级监委工作检查评估,问题突出的及时督促整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有力推动各县(市、区)监委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抓系统、系统抓”,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出台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机制,明确监察机关“抓系统”6条措施、督促扶贫主责部门“系统抓”14条措施,构建市监委牵头抓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齐步跟进、同向发力、贯通协同的责任落实体系。共召开6次工作例会、3次推进会、9次约谈会、9次联席会、3次现场会,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格局。围绕系统整治开展“五个紧盯行动”。督促教育、卫健、住建、扶贫、水利等市直职能部门开展紧盯一张教育惠农卡、一本病历、一间住房、一条扶贫路、一个水柜的“五个紧盯”整治行动,移交问题线索655条,监察机关立案297件,给予政务处分164人。围绕“跨系统联动”开展六项整治。督促发改、扶贫、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质量、村屯道路质量、脱贫政策落实、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六项“跨系统”整治,共检查项目17534个,涉及资金159亿元,移交问题线索152条,监察机关立案105件,给予政务处分81人。市监委针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各级监察机关立案10件,7563名违规领取补贴的财政供养人员清退资金256万元。围绕薄弱环节开展“七个督战行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制定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方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扶贫项目资金安全、综合性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等“七个督战行动”,检查项目26432个,移交问题线索213条,监察机关立案176件,给予政务处分170人。市监委紧盯脱贫出列,成立3支收官督战队,由班子成员带队,配合自治区监委对那坡、乐业、隆林3个未脱贫县开展4轮“一对一”督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2个,形成既“督”又“战”的工作格局,推动3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

(三)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正风反腐综合效应有效释放

坚持将监督调查处置与扶贫领域正风反腐、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强化教育贯通起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推动释放治理效能。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案件查办,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专项治理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查处了原百林林场黄胜荣、骆荣泰、黄耀庚等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及个人在危旧房改造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木材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了原凌云县交通局局长盘毅以及原乐业县水利局局长李文勇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在扶贫项目承揽、招投标代理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问题。深化以案促改,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印发监察建议书118份,推动召开以案促改会议89次,督促各级共228个部门深入研究探索,系统总结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建章立制326项,堵塞漏洞和监管盲区。强化教育引导,评选推荐广西勤廉榜样,大力开展学习黄文秀活动。编印警示教育读本、警示宣传漫画,大力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8万多名干部到展厅接受警示教育,组织案发单位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1356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98批867起。坚决纠治作风问题。坚持不懈开展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在收官阶段专门开展扶贫理论“一学了之”、各类补助“一发了之”、住房“一搬了之”、饮水工程“一建了之”、产业扶贫“一种了之”、扶贫小额信贷“一股了之”、脱贫摘帽后“一摘了之”、整改工作“一改了之”等“八个了之”作风问题纠治行动。三年来,全市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了之”等作风问题53件,给予政务处分53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做到监督有力度,执法有温度,发挥监察监督的正能量、正效应。三年来,全市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占比由2018年49.83%提升到2020年65.61%,共容错免责8人次,为2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开展回访教育1005人次,有力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更好担当作为。

(四)抓实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拓展

紧盯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各级监察机关履行“自己改、监督改”双重责任,采取定目标、定内容、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质量“六定”措施完成监察机关整改任务。同时,全面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在全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抓好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督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对照2018年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先后到我市督导调研专项治理工作反馈的问题,细化84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按时完成整改,并不断巩固深化。如针对国家监委督导组指出“专项整治还不专”的问题,市监委将9个国定贫困县、1个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单列,出台贫困县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指导意见,“一对一”强化督导、协调,推动监督往深处抓、往实里做。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照2019年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2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细化4个方面7个问题41条整改措施,均已完成整改;中央巡视组移交我市的124件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监察机关立案6件,给予政务处分9人。“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百色市以劳动力资源调查等名义,直接给贫困村发放调查费、服务费”的问题,市监委与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对3个县(区)6个单位的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7名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抓好“四项整改”。2020年,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四项整改”措施237条,通过专项督导、明察暗访、实地督战、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整改情况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完成整改。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进行严肃处置。印发监察建议书,责令西林县监委重新调查西林县投资集团违规套取巨额扶贫贷款问题,给予县财政局、县投资集团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务处分,对西林县分管副县长进行谈话提醒。

(五)强化工作重心下沉,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

专项治理重点在基层,监督难点也在基层,市监委积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开展“清风入户遍访”活动,推动监督重心落实到“户”。以全市1.18万户贫困人口为重点,组织全市1200多名监察干部分片包干,逐户遍访,对“四大战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基础设施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防止返贫致贫措施等落实到户情况进行全过程监察监督,检查项目10933个,涉及资金116亿元,发现并整改问题1460个,移交问题线索101条,监察机关立案49件。创建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解决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依托全市1883个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站力量,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难点问题,聚焦扶贫政策项目落实到户情况、聚焦村民委员会履职情况、聚焦群众诉求等,通过实地排查、走访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延伸基层监督触角,推动形成市监委督导、县监委为主导、乡(镇)监察室为主体、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2019年以来,全市村级工作站移交问题线索220条,转立案62件。

二、工作体会和主要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监察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党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和重大决策实施;得益于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各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帮助,我谨代表市监察委员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三年来全市监察监督工作走过的历程,尤其是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我们对做好新时代监察监督工作主要有五点体会。

(一)必须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机关必须牢记政治第一属性,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践行初心使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政治立场,旗帜鲜明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有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新发展理念推进监督,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维护群众利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百色作为全国全区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特殊地区,贫困面大、贫困发生率高。开展监察监督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人民至上”这条红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必须坚持系统施治,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三不”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监察监督工作必须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谋划,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必须注重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必须强化法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四)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坚定不移依法开展工作。监察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必须切实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践行法治原则,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采取调查措施,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合规合法,使监察监督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精准、更加有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必须坚持制度保障,坚定不移夯实治理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察机关必须善于总结借鉴专项治理成功经验和有效途径,不断深化拓展工作措施;必须聚焦重点关键和薄弱环节,实事求是、理清思路,探索创新、找准载体,不断创新精准监督的体制机制,强化联动协同,有力推进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制度之力提升监督成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监察监督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新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相比还不尽适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显不足。当前,市本级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结构偏低、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有的监察干部法治思维尚未全面形成,思想认识、知识储备、业务能力与新时代监察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还不尽匹配,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二是基层监察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各县(市、区)均已成立乡(镇)监察办公室,深化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建设,有力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但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监督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脱贫攻坚后续监督仍然存在短板,基层监督质量有待提升。

三是“三不”一体推进的综合效能还不够明显。一些监察机关对一体推进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透彻,“三不”内在联系尚未完全有效打通,同向发力、同步实施、同频共振还不够到位,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了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监察监督专项报告前的专题调研,帮助我们更好深入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调研后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监委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我们诚恳接受,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在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市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和方式,围绕全市过渡期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抓好现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聚焦重点,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专项监督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按照我市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聚焦帮扶机制、提升行动、政策衔接、项目资金、重点帮扶县、作风问题等六项重点,督促落实互助网、对比网、帮扶网“三网”防贫体系,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盘点老问题,认真研究重点帮扶新政策、新要求,结合全市“七大专项行动”“八大提升行动”,制定我市7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和2个自治区重点帮扶县分类监督措施,推动党中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聚焦“十四五”规划,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持续完善专班专抓、“抓系统、系统抓”等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与乡村振兴责任部门的沟通对接,继续发挥业务优势,督促各级各部门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资金、项目落实落地情况的专项检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上级监委对下级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督促各派驻机构加强与驻在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更好发挥“探头”作用。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聚焦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坚决防止侵吞公共资产,坚决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切身的“一把手”,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紧盯基层监督高质量发展,深化村级专项监督工作站建设,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探索片区联动监督方式,推动基层监督从全覆盖向高质量发展。

(四)持之以恒纠作风树新风,让求真务实的新风正气在乡村蔚然成风。把纠治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重点,既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又纠治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围绕干部作风问题,持续深化“八个了之”问题纠治,坚决防范精神懈怠、思想松劲、工作断档等问题,以优良作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同时,我们将持续突出政治属性,深化全员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实践锻炼,从严从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以强有力的监察监督推进乡村振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市监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强化监察监督,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百色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