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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监委摆脱“制度悬浮”困境的思考

来源:右江日报 作者:黄钰珵 发布时间:2026-08-14 10:20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这为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构成,是纪检监察体系向农村延伸的“神经末梢”,承载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制度期待。然而在实践中,村监委“虚置化”“边缘化”问题较为普遍,制度期待与现实效能之间存在明显落差。本文从公共管理视角出发,剖析这一困境的深层机理,探寻村监委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的实践路径。

一、制度期待与现实效能的背离:村监委运行的困境表征

村监委的制度设计承载着多重治理功能。从权力制衡角度看,它是村民自治架构中不可或缺的监督力量;从反腐倡廉角度看,它是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触角;从民主治理角度看,它是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制度载体。然而,制度文本的完善与治理效能的提升之间并非线性因果。现实中,有的村监委沦为“橡皮图章”,对村级决策只签字不审核;有的陷入“熟人困境”,抹不开面子不愿监督;有的甘当“甩手掌柜”,常年未发现实质性问题。这种“制度悬浮”现象,折射出基层治理中形式制度化与实质制度化之间的深层张力。

二、结构张力与能力赤字:困境生成的深层逻辑

村监委运行困境的形成并非单一因素使然,而是多重结构性张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权责不对等: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的力量失衡。从公共管理的委托代理理论审视,村民将监督权委托给村监委行使,构成基层治理中的一级代理链条。然而这一链条存在根本性的脆弱之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处一个熟人社会网络,被监督者往往是掌握资源分配权的村干部,甚至是监督者的亲戚邻里。法理上村监委有权监督,现实中却面临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对等、关系不对等的三重落差。

(二)专业不匹配:治理复杂化对监督能力的挑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村级治理的专业化程度显著提高。惠农资金发放涉及财政专项管理,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招投标法规,集体“三资”管理涉及会计审计知识,这些领域的监督都需要相当的专业素养。然而村监委成员多为普通村民,缺乏财务审计、工程建设、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专业训练,无力识别复杂业务背后的违规操作。

(三)激励不充分:消极监督的策略性选择。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任何有效的制度安排都必须解决激励兼容问题。村监委成员大多是兼业履职,补贴微薄甚至没有报酬,却要承担得罪乡邻、消耗时间、承受压力的多重成本。成本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催生出“消极监督”的策略性选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能不管就不管、能少管就少管。这正是典型的“集体行动困境”:人人都知监督重要,但具体到个人却缺乏主动监督的内在驱动。

三、制度嵌入与能力重塑:效能激活的实践路径

摆脱村监委运行困境,不能寄希望于单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应运用整体性治理理念,从制度嵌入、能力重塑、协同联动三个维度协同推进。

(一)以纵向赋能打破横向掣肘,让监督者“敢于监督”。村监委之所以监督无力,根本症结在于其深深嵌入乡村熟人社会网络,横向关系过强而纵向联系偏弱。强化监督效能,必须从“单向嵌入”走向“双向嵌入”。一方面,要强化纵向制度性联结,做实乡镇纪委对村监委的业务指导和履职保障,建立“镇纪委—村监委”信息直报、线索直送、问题直查的垂直通道,让监督者有了“组织后盾”;另一方面,要保障村监委的相对独立性,在人员选任上严格执行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回避制度,切断利益关联,让监督者抛却“后顾之忧”。只有从制度上保障监督主体的独立性,才能真正激活监督效能。

(二)以专业赋能化解监督赤字,让监督者“善于监督”。面对村级治理日益专业化的趋势,村监委能力建设必须从“粗放式”走向“精准化”。一方面,要构建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由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开展财务知识、工程监督、法纪法规等业务培训,推广“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实训模式,让监督者从“门外汉”变为“内行人”。另一方面,要善用技术赋能,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码上公开”、集体资金“掌上监督”、工程项目“云上跟踪”,以技术手段弥补人力短板。专业能力是监督效能的根基,唯有监督者自己“心明眼亮”,才能在复杂事务中发现问题、精准发力。

(三)以多元共治放大监督合力,让监督者“借力监督”。在基层治理从“单一管控”走向“多元协同”的趋势下,村监委不能孤军奋战,而应善于借势借力,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监督网络。要主动融入“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将自身打造成各类监督力量在基层的“汇聚节点”。发挥其“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收集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借力乡镇纪委的专业指导和执法权限,解决自身“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激活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多元主体的参与热情,形成全员监督的规模效应。这既是资源整合之道,也是监督权在基层扎下深根的必由之路。

四、在制度韧性与治理效能之间:以辩证思维推动监督下沉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价值,不仅在于它是一项具体的制度安排,更在于它是基层民主监督理念的制度表达。其运行困境折射出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面临的深层张力——制度形式与治理实效之间的落差、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之间的磨合。破解这一困境,需要以辩证思维把握“破”与“立”、“放”与“管”、“点”与“面”的有机统一,以系统观念统筹制度供给、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

当前,右江区阳圩镇在村监委建设方面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建成18个村级专项监督工作站,充分运用基层监督穿透力推动阳圩镇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镇。实践表明,唯有让村监委真正从“制度文本”走入“治理实践”,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才能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既是公共管理理论在基层治理场域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作者单位:中共右江区阳圩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