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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坚持问题导向 保障贫困群众入股增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23 08:03

“在贫困户入股后,由于相关负责人忽视对后期项目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造成项目投资发展失败,必须尽快做好后续工作,通过扶持其他产业、外包合作社等形式,最大限度弥补农户损失。”去年,百色市乐业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时,发现林立村挂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书韦某某等3人对贫困户入股的林立养殖场合作社养猪项目监管不到位,导致120户贫困户入股的85万产业奖补资金严重亏损,韦某某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让贫困户入股分红增收,是发展扶贫产业工作中采取的办法之一。脱贫攻坚收官已进入关键时期,百色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加强对农户入股后续工作跟进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大力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到扶贫产业发展中来,助推生产发展取实效,避免单化的“一股了之”。

“小黄,今年怎么没去打工了呀?”

“现在有了小额信贷帮扶,我在贷款后入股企业,政府还帮助补贴利息,与公司合作到期后就能分到红利,不用去打工那么辛苦了。”此前,隆林县纪委监委暗访组到者浪乡者徕村暗访时,村民黄某某说到。暗访期间,隆林县纪委监委了解到部分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的贫困户将所贷资金入股到国有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委托经营,而其本身并没有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未能发挥小额信贷“造血”功能。

针对此问题,隆林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对照“一股了之”突出问题表现,通过专题调研、召开部门行业系统会议等方式,深入排查把问题找准找全,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隆林县将《致扶贫小额贷款户的一封信》《致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告知书》在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进行通告,由帮扶联系人入户发放宣传单,讲解政策等多种方式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规范小额信贷款用途;对于此前户贷企用的情况,由县扶贫办与企业进行沟通,提前结束委托经营合作关系,将小额信贷精准用于扶持桑蚕、茶叶、生猪等适宜产业发展。

以土地折价入股投资发展是减轻农户经济负担的有效办法,既可以让农户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开发创造价值,又能让农户成了“产业股东”,实现“双赢”。2019年靖西市同德乡意江村通过动员了135户群众流转土地370亩用于发展百香果产业园,采取“村集体+党员+农户”的发展模式,构建利益共同体,农户以每亩400元的土地折价的方式入股并提供劳动力,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在检查农户的合同中发现存在未明确所有权、收益权以及所需承担相应责任等问题,请针对问题立即整改并出台完善相关制度,切实维护入股农户合法权益。”靖西市纪委监委围绕农户入股薄弱环节开展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流程,科学运作,明确权责。

意江村相继研究出台了《意江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承包土地合同书》《入股协议书》等系列材料,明确村集体占60%绝对控股,农户占股40%,参与经营管理的党员按照村集体经济净利润30%获得管理绩效奖励,保障农户在获得劳务收入外,还可按股份获得分红收益。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入股分红到户率低、资金到期回收率低、项目成功率低等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对贫困户入股后是否签订协议,是否健全完善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创新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到扶贫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百色市纪委监委   蒋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