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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监察建议书带来大整改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王春楠 王春楠 发布时间:2020-12-02 08:26

本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陈敬东

“自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局迅速启动排查和精准识别机制。经排查、清理后,目前,我县享受低保对象最高月份为8202人(未清理前为23296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2.5%(未清理前为7%),城镇低保对象513人(未清理前为4012人),城镇低保覆盖率为1.5%(未清理前为12%)……”

日前,象州县纪委监委收到一份该县民政局针对违规发放低保金清理整顿的情况汇报。一连串的数字、一系列的查摆,表明该县纪委监委发放给该局的监察建议书得到了有效落实。这一切源自该县一个“有房有车”的村民享受低保的案例。

2018年9月,有群众向象州县纪委监委反映,该县某村村民覃某的女儿和女婿都是公职人员,且在县城买有商品房和小汽车,但覃某从2007年7月开始长期领取低保金直至2018年6月。

经纪委监委部门调查了解,该情况属实。事实查明后,覃某所在的村委主任覃某强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委主任覃某英被诫勉谈话。

覃某的问题发生后,象州县纪委监委对全县低保系统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查处了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部分低保户死亡后未及时停保,其亲属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的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案件45件,党纪处分45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42人,县民政局干部职工5人、乡镇民政助理12人,村委干部28人,共查处并清退死亡后仍违规领取低保金69人,涉及金额12.3万元。

象州县纪委监委结合查办的多起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案件,向县民政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该县民政部门根据监察建议“按方抓药”,通过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纪法意识,改变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同时建章立制,把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确保了低保审批与审核工作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大大增强了乡镇核实工作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了低保对象识别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