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要闻

百色市强化村集体经济管理监督 护好群众“钱袋子”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 蒋立文 发布时间:2021-01-11 10:04

“扩大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村集体经济,这也有错?”“出发点没有错,错就错在你擅自利用村集体经济扩大项目投资。”2020年9月,百色平果市挂任果化镇那龙村工作组组长廖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此前,平果市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该市划拨6万元资金给那龙村,明确用于建设汽车加水服务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但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廖某某认为需要扩大投资建设,并在村“两委”未表态同意的情况下,动员他人与其利用那龙村部空地扩大加水站项目建设范围,总投入约24万元,致使该村级集体严重负债。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百色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定位,联合巡察、审计、农经等相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查阅资料凭证、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信访等方式,着力发现并查处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中不规范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把集体的钱当成自己的钱来花销,就该受到严肃处理!”2020年10月,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金钟山乡弄八村村民委员会治保主任杨某某处分结果,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2020年5月,群众向该县纪委监委举报反映杨某某违纪违规问题。经查发现,2008年至2020年期间,杨某某在保管弄八村上马草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时,私自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15299.68元私存私放,除33000元是以现金的形式存放在家里未使用外,剩余82299.68元全部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最终,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款已全部退至该县纪委监委专户。

脱贫攻坚战的圆满收官,让各村告别了“无村集体经济”的历史,随着村集体收入“水涨”,监督工作也要紧跟着“船高”。百色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牢牢守住村集体经济廉洁、安全、稳定的底线,进一步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有纪委帮管着,心里就是踏实!”近日,西林县八达镇那卡村村民韦志松户接到通知,可以分得高速公路征用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款10073元,他立马签字确认。

这份信任得益于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的日常监督,通过督促村“两委”及时将收支情况上墙上榜公示公布,落实落细“三级”公开制度,有效为群众的“钱袋子”筑牢“防火墙”。

2020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使用村集体经济案件6件。

“村集体经济这份‘家底’来之不易,一分一毫都必须花在‘刀刃’上。”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中易发多发问题,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监督和领导,充分发挥村级廉洁工作站的“哨兵”作用,进一步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推动形成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经营高效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格局。(百色市纪委监委   蒋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