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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正名让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更有底气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方丽君 发布时间:2021-02-03 19:11

“赵小燕同志,经核实,黄某对你的举报并不属实,现为你进行澄清正名,希望你打消思想顾虑,正确对待群众举报和监督,继续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1月25日,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在市纪委监委为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通报会上宣布。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将继续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既要大胆执纪,更要规范执纪,以过硬的监督执纪回报组织的关爱。”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赵小燕在澄清正名通报会上激动地说道。

2020年7月,市纪委监委多次收到黄某实名来信来电举报称:赵小燕作为有关案件被举报人梁某的亲戚,查办案件时未执行回避制度;对黄某制作谈话笔录时,记录内容与黄某表述不一致并强迫黄某签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黄某入党前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不当。

原来,赵小燕曾主办黄某违纪案件,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黄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黄某受到处分后,多次举报案件主办人赵小燕。

举报直指赵小燕违反办案有关规定和处分不当,且多次举报、实名举报,是对处分决定不服而恶意举报?还是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确有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更要高标准、严要求,绝不偏袒,宁可得罪自己人,也要做细做实核查工作,拿出一份令社会公众信服的核查报告。”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时间就举报反映问题开展逐一核查。

“梁某,你是否认得市纪委监委赵小燕?与她是否有亲戚关系?”面对纪委询问,梁某一脸诧异:“我跟她哪有什么亲戚关系,要不是我因违纪被她处理过,我还不认得她呢。”

“小岑,请你仔细说说与赵小燕同志一起制作黄某谈话笔录的情况。”经询问黄某违纪案有关办案人员,并查看黄某违纪案的谈话同步录音录像,“记录不实、强迫签字”的不实举报不攻自破。

“黄某违纪行为从入党前一直延续到入党后,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黄某进行处理有据可依,并无不当。”经查阅黄某违纪案卷宗,黄某违纪事实和有关处分依据一目了然。

事实摆在眼前,黄某对赵小燕的举报并不属实。

“查办一件案,得罪一批人,这样的举报,我早已习以为常。”赵小燕无奈地说到,“清者自清,我相信组织会还我一个公道。”

监督执纪问责是个得罪人的活儿,绝不能让纪检监察干部蒙冤受屈。1月25日,市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赵小燕澄清正名。

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12月2日实施以来,市纪委监委按相关程序开展的首例为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关心关爱,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自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自身过硬,以更硬的底气开展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