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您家是贫困户吗?是否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这是田林县乐里镇纪委书记岑凤花下到启文村华屯在一农户家门前督查暗访时问道。
2020年4月,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田林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该县乐里镇纪委即刻组织督查组下到相关村屯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2012年,我家得过危房改造指标,房子就在那边。”大叔指向他家不远处一栋三层砖混结构的楼房说道。
讲者无意,听者有心。督查组敏锐地发现,这位大叔现居住的房子是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前已经建好并居住,为什么在有稳固住房的情况下,他家仍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新房呢?
经过督查组工作人员到乐里镇政府、县住建局查找那位大叔危房改造相关材料,这才发现那位大叔叫李某,曾任过启文村村民委主任。
李某时任启文村村民委主任期间,负责联系启文村华屯工作。2012年,李某以房屋紧张不够住为由,想另选址再建一栋楼房,以收养的侄子李某盛没有自己的房屋为由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但因当时李某盛年纪仅为9岁,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故而李某以其母亲罗某菊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以其家旁边一层砖瓦结构小房子作为旧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条件。该小房屋原为启文村临时村部用房,村部搬迁后李某便购买下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材料均由李某自己填写,经该村负责保管公章的副主任盖章后,李某并未按规定程序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村级评议会议和进行公示,而是直接由包片村干部李某本人核实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后上报镇危改办。待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获批补助15750元后,李某出资推倒自家旁边那栋小房子,重建一栋三层两开间砖混结构的楼屋。
办案人员带着相关材料找到李某,与其推心置腹地谈心谈话,向其宣传政策,在把握谈话“硬度”的同时,也传递了审查调查的“温度”。最后,李某承认其在有稳固住房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情况下获得补助15750元的违纪事实。
“当时,我是想以收养侄儿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获取补助资金来多建一栋楼,这样做我懂得是违规的,但都是因为自己太贪心才造成这样的结果。我的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太对不起组织了,现在我真的很后悔!”李某在谈话中说道。
李某同志身为共产党员、时任启文村民委主任,华屯包片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在其家庭有稳固住房情况下,仍以其母亲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获得补助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骗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750元全部上缴国库。(田林县纪委监委 岑凤花 莫蝉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