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纪委监委的督查组,您发现有领导干部或者村干部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们反映,也可以跟邻居说说,有事情反映找我们,上面有联系方式。”近日,凌云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到该县逻楼镇布林村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督查,在群众家门口发放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举报问题线索。
忽然,一位60多岁的老妇放下手中的农具,上来握住督查组组长小李的手,激动的说道:“我还记得你,我们家被别人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款1万多元就是你帮我们追回来的,到我们家去坐坐,喝杯水、吃中午饭先。”不由分说,拉着小李的手就往家里拉。
几番推辞下来,老人总算不再固执了,拿着农具干活去了。
原来,老人姓欧,她的事情还得从纪委监委开展“抓系统、系统抓”活动说起。
2020年6月,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林业系统“抓系统、系统抓”活动,到林业部门调取相关材料,筛选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逻楼镇林业站生态护林员姚某有关联,办案人员随即对姚某展开核查。
核查发现,2007年至2018年间,生态护林员姚某先后13次拿着欧某名下的退耕还林补助存折领取19750元,其中4000元给了欧某的儿子黄某,剩下15750元的补助款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
欧某的退耕还林补助存折为何会在护林员姚某的手里?
原来,欧某的儿子黄某在2002年至2006年期间在该县逻楼镇当生态护林员,欧某的退耕还林补助存折由黄某保管,2006年底,黄某辞职另谋出路,但没来得及收拾办公室就到云南打工,欧某的存折也放在黄某原办公桌的抽屉里。姚某2007年初接班黄某,黄某由于在外打工,没有当面交接工作,只是电话交代姚某,办公桌抽屉的钥匙放哪里,档案资料放哪里,数据录入到哪里,等等。姚某就在黄某原来的办公室办公,打开黄某原办公桌的抽屉,姚某发现有欧某的退耕还林补助存折,并告知黄某,黄某说让其帮保管,回去了再找姚某要回。
怀着好奇心,姚某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欧某每年获取的退耕还林补助金额,查看存折还没有近几个月的支取明细,知道存折里肯定有钱,于是收好存折。
“那时准备过年,各种红白喜事很多,各类开销很大,我的钱不够用了,缺口挺大的,于是忽然想到了欧某的那本存折。”姚某跟办案人员交代,怀着试一试的心态,姚某拿着欧某的存折去该镇的农村信用社柜台,输入退耕还林补助存折的原始密码,他没想到竟然输入正确,于是签了自己的名字,取出4000元用于自己开销。
“也是想自己先用用,以后有钱了自己再补上去,或者稍后还给黄某。”姚某交代,谁知一年下来也存不了钱,每年年底的开销还是很多,不仅还不了原来取出来的款项,甚至还硬着头皮,把手伸向欧某的“钱袋子”,继续去该镇的农村信用社取出欧某存折里当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
退耕还林补助款每年发放一次,姚某就在那期间去领取一次,2007年底,黄某由于在外打工准备到除夕才回家过年,姚某也已经春节放假回家,于是错过了索要存折的机会。这样连续几年过去,黄某也对存折不闻不问,姚某也认为欧某和黄某母子已经忘记此事,更加感到“放心”。
“我忽然想起我妈的存折在你那里,你帮我看看里面有多少钱,帮我领取然后转给我喂。”2009年7月,黄某辞掉云南的工作来到南宁,由于要租房等,各种开销大,自己资金不足,忽然想到母亲的退耕还林补助存折在姚某手里,于是打电话了解情况。
“里面有4000元,我转给你了。”姚某回复黄某,并向黄某交代,由于政策有变,黄某家的退耕还林补助当年起停发了,于是黄某也就不再详细询问姚某,也觉得那张存折已经没什么用了,于是向母亲说退耕还林补助款有4000元,他自己拿来做生活费了,其母亲也没有说什么。
发现黄某也不追问,逢年过节回来也没来镇里的林业站找过他核实,姚某的胆子更加大了,伸出去的“手”已经收不回了,每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一发放,姚某自己或者委托他人领取欧某的退耕还林补助,退耕还林补助一直发放到2018年,他就每年“按时”去领取,直到2020年6月事发,姚某“保管”了欧某的存折13年,先后13次从欧某的存折里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9750元,除了4000元转给黄某,其余款项用于自己开销。
“一开始我也是想先借用,后来发现缺口越来越大,加上他们家也不关心这张存折,于是我就越来越大胆,越陷越深,手越伸越长......我对不起林业部门对我的培养,也无颜面对欧某和黄某。”面对办案人员列举的一系列事实和证据,姚某悔恨交加,经过办案人员做思想工作,姚某筹钱及时向黄某退还款项和存折,并真诚道歉,在办案人员的调解下,姚某获得欧某及其家属的谅解。
姚某作为一名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却一味的把手伸向群众的“钱袋子”,最终被解除生态护林员劳动合同,身败名裂,他的“大胆”和无知终究付出了代价。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员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勤政廉政,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之所为,不动群众的“一针一线”,践行公仆精神。(凌云县纪委监委 黄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