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要闻

凌云实施“导师制”传帮带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凌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清明 祝琴心 发布时间:2021-09-08 09:11

“谈话前先弄清楚谈话对象的堵点和痛点,围绕疏堵点、除痛点展开谈话,谈话的时候注意察言观色,把握好谈话的时机,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每周四下午,凌云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云良都会对新进的纪检干部“手把手”进行办案指导。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新进、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双导师制”培养,即由干部所在科室按照“谁分管联系,谁担任导师”的原则,指派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对一”日常辅导,负责日常传帮带;委领导则担任专题导师,实行“一对多”、定期“一月一课”专题辅导,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进行传帮带,26名导师,44名学员,帮助新调入的干部尽快熟悉工作业务,促进全员综合素质提升。

 

“经过在审理室跟班一个月,跟着导师审理了两个案件,对办案程序和文书制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对今后办案也有了信心。”该县加尤镇纪委书记邓国强表示。

 

为使新调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和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尽快适应角色,该县纪委监委分期分批安排纪检新人到审理室、案件室跟班学习,由资历丰富的“老纪检人”带领“新纪检人”,采取导师与学员“捆绑”模式,手把手教要笔录、调取材料、制作文书、审理案件等,从一个案件的初核、调查、结案再到审理,“一条龙”传导办案技巧、流程和文书制作,通过“以践促学”“以学促践”,以示范引领带动实战练兵。

 

同时,专题导师结合自身业务专长和干部辅导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进行辅导,结合“每周一讲”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进行集中授课,让干部谈体会、谈收获,提疑虑、提问题,交流工作学习心得,运用“他山之石”,教和学相辅相成,育和训相互促进,熟练掌握岗位专业技能,达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的效果,使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尽快从“小跟班”到“独当一面”的角色转换。

 

“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具有天然的免疫力,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腐之害。”日前,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展开谈话提醒。


    强化政治建设是“导师制”的核心内容,常态化的谈话提醒是主要抓手,以“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为核心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层层负责、逐级谈心方式,“一对一”“一对多”“面对面”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每月都要求实现“四必然”,并根据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政治、业务双过硬,营造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的干事创业环境。  

 

为保证“导师制”取得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出台考核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并对导师和学员进行捆绑考核,对导师的“传帮带”力度和成效进行评定,对学员的实践操作进行综合考核,对优秀的带教成果进行表扬和展示,对实施“导师制”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抓整改。

 

“我们要巩固深化“导师制”成果,通过传帮带影响一批,带动一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尖兵”。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胜杰表示。(凌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