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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监督│退休后“褪色”的老支书

来源:凌云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清明 发布时间:2021-09-16 17:31

“老支书,那个林场移交给村委了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你还有什么申诉的吗?”9月13日,凌云县纪委监委案件回访组到该县泗城镇那合村开展案件回访活动,与该村的原支书黄某询问案件后续情况。

“受处分是我自己退休后不注意加强党性修养,干了违纪违法的事,我没有异议,那个林场的砍伐证没办得下来,年底前砍伐完杉木了就移交给村委。”黄某回答道。

原来,黄某于1994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黄某获得该村那务(地名)后山的村委林场的承包权,林场承包年限到期后,因杉木还没砍伐,黄某迟迟不把林场移交给村委,后来引起民事纠纷被上诉至法院,2018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由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将委林场移交给那合村民委员会。截止2020年12月,黄某以没办理得砍伐证为由不把林场移交到村委,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明察暗访中了解到相关情况,随即对黄某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除了林场民事纠纷属实之外,还发现黄某的其他问题。2005年8月黄某离任退休时,村委清理财务情况,当时清算出黄某保管有结余的村集体资金8000元,但黄某一直没有把该项资金移交给该村村民委员会。

“这是镇政府征地时给我家的青苗补助费,为什么要给村里?”面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黄某还很“理直气壮”。

原来,黄某在任时,泗城镇建设那合村小学时征用了9户农户的水田,黄某家近2亩的水田也被征用了,当时田里的稻谷已经准备成熟,于是施工方按照村民要求宽限十天左右,等到稻谷收割完毕再开工,政府征用群众的土地按照文件要求给予置换宅基地,并制有《那合村新开发区安排表》,9户农户都得到了相应面积的宅基地,并不存在青苗补助的说法。

面对办案人员列举的一系列事实和证据,加上办案人员的耐心开导教育,黄某终于低下头,承认错误并承诺三日内将这8000元退至纪委专用账号。

“退休后,我没有再看书学习,也没有继续发挥‘余热’,而是想怎么赚钱,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也淡薄了。”黄某忏悔道。

退休后多年不学习,曾经在村两委干过二十多年的黄某逐渐“褪色”,“为人民服务”的念头早就抛却脑后,纪法意识也越发淡薄。2019年1月底,春节将至,在利益的诱惑下,黄某竟然对纪法惘然不顾,堂而皇之的在家门口提供桌椅给他人利用扑克牌进行聚众赌博,自己从中“抽水”,随后黄某被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到泗城镇派出所接受询问,黄某对提供赌博条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019年2月,黄某被派出所处以罚款伍佰元,相关赌具被收缴。

2020年12月,黄某被该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黄某被查实未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离任退休后拒不移交村集体资金,违反廉洁纪律;提供赌博条件被派出所处以行政处罚、不按期履行法院判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同月底,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的8000元违纪款也退到纪委专用账户。

强化学习是党员干部的终身任务。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为退休了就“忘了来时的路”,要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坚守初心、牢记宗旨,传承和发扬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永远跟党走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