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清晨,路边的枫树被阳光染红了颜色,几只鸟儿在山林间发出清脆悦耳的叫声,我们赶了个大早去见老姚。
“你们怎么又来了,处分决定不是已经宣读过了吗?”老姚面无表情地说道。
2021年8月,作为同乐镇常仁村马乐屯组长的老姚因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乐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在前期与老姚所在村支部沟通联系,得知到他受到处分后,工作态度不再积极主动,经常自己独来独往。老姚再次见到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有这么大的反应也都在预料之中。对此,我们针对老姚的思想动态制定一套回访谈话提纲。
为了帮助老姚打开“心结”,卸下思想“包袱”,我们开始谈话,并没有和他谈及处分、工作的话题,而是和他“拉家常”,渐渐地老姚的精神状态放松下来,开始和我们聊家常,说他今年凭借自己努力猕猴桃产业实现了大丰收,儿子在外务工收入也非常客观、孙子的学习成绩又上一层楼……通过贴心交流、真挚关怀、真心帮助,我们之间的距离慢慢被拉近。原来,老姚受到处分,成了村里的反面教材,同事和村里群众的异样眼光让他心态有些失衡。
“我当时纪法意识淡薄,认为自己为村里服务这么多年,拿一点报酬也是应该的。但我现在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老姚面露愧疚说道。
“你是村里的老干部了,你对村里的付出,相信群众都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林业局能源办给村里沼气抽粪车是属于国有资产,你擅自变卖国有资产并将变卖所得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这种获取报酬的方式绝对是错误的,所以组织才会给予你处分。但是组织对受处分的干部从来都没有任何偏见,只要你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调整心态,认真整改错误,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来为自己正名,你就会重新获得大家对你的认可。”我说道。
随后,我们将近几年来受到处分后及时纠偏纠错、重拾信心、担当作为的干部,受处分期满后再次受到重用干出业绩的故事,一个一个耐心地讲给他听,老姚紧锁的眉头才慢慢舒展了。
经过一个上午的开导,老姚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我们的心里也如释重担。
“是我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刚才的恶劣态度,感谢你们的大度,感谢组织没有抛弃我这个受过处分的人,还主动到家里找我谈心,帮我解开心结,今日的阳光让我感到格外温暖。”
离开老姚的家,明媚的阳光洒落树林间如闪闪的星光点点,抬头已寻不见几只鸟儿了,留下它们在林间的身影。
2021年以来,乐业县纪委监委采取上门回访等方式,跟踪回访教育受处分对象73人。切实做到监督执纪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新树立信心,整装重新出发。(乐业县纪委监委 姚春艳 班贵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