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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受贿的80万真的退了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17 08:39

“我收过何某洪送的80万元,但是没过多久我就退还给他了。到现在我也没有再拿这笔钱,这不算受贿吧。”留置室内,成都市双流区档案局二级调研员黄新贵极力向我们解释。

事情还要从一本黑色笔记本说起。

2021年3月,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原双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新贵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同时,举报人提供了一本何某洪手写的记有行贿时间、地点以及金额的黑色笔记本。经过初核,由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黄新贵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原来,黄新贵在担任原双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结识了承接工程的中间商何某洪,两人经常一起吃喝玩乐,关系颇好。2012年,双流县民政局启动殡葬改革服务站迁建工程,黄新贵私自做主让何某洪来承接这一项目,并表示需要工程造价4%的“点子费”。

工程中标后,何某洪陆续向黄新贵行贿现金110万。何某洪还会经常给黄新贵一些“表示”,送烟送酒都是常态,还帮黄新贵“免费”装修了一套房子和一间茶楼。这些“花费”在笔记本上都有相应记录。

“笔记本上记录了行贿金额是110万现金,黄新贵却说他只收了30万?”留置期间,黄新贵主动交代了笔记本上记录的大部分事实,却对其中的80万坚决否认,让我们产生疑惑。

“何某洪也一口咬定80万还了,他们的说法听着像商量好了一样。”案情分析会上同事说。

“笔记本上连几百元都记录着,大额的应该也不会有假。”大家一致认为事有蹊跷。

专案组人员一边进行谈话取证,一边调取佐证资料,在碰头会上重点对黄新贵收受80万这个时间段的违纪行为进行梳理,终于发现其中的关键。

“你认为不该收这80万,为什么过了20多天才‘还’回去?”结合办案经验,我们认为黄新贵退钱的时间明显不符合常理。

“我收钱后挣扎了很久,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把钱退了。”黄新贵眼神闪躲辩解着。

“既然你认为80万不该收,那为什么在退回后又收了30万?”针对黄新贵的解释,我们指出他言语中的漏洞。

“这……我不记得了……”面对我们的追问,黄新贵支支吾吾,避重就轻地同我们“打太极”。

“为什么你退了钱还要让何某洪给你装修房子,却没有支付装修费用?”

“他本来就还欠我……”黄新贵越描越黑。

为了敦促黄新贵珍惜机会,不要心存侥幸,我们严肃地向他阐明了受贿罪的司法解释,还列举了一些违纪违法案例和结果。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黄新贵终于松了口:“项目中标后,建设进度一直滞后,外面对这个项目有些传言,我害怕‘出事’,就让何某洪先替我保管下这笔钱。”

黄新贵说,项目推进不顺利让他害怕受贿的行为暴露,便将收到的第一笔“点子费”80万交给何某洪。“我们谈好,等项目顺利完成后,他再将80万加上利息‘还’给我,‘点子费’不够的部分就以帮我装修来抵扣。”

然而何某洪作为靠吃差价、返点获利的“中间商”,经常将合伙人的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很快就出现了资金“断供”,不仅拿不出那80万,还把黄新贵当做“挡箭牌”,将行贿记录笔记本“抵押”在了合伙人手中。

收不到钱的合伙人,自然不愿意让辛苦挣的工程款打了水漂,径直将“黑账本”送到了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戳破了两人的秘密。

日前,黄新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罗勇 || 责任编辑 徐梦龙)